我们作子女的都反感被父母使唤来使唤去,但我们甚至都不允许对这些有不满,“我辛辛苦苦养你,你就这么白眼狼”“白养你了”在他们口中我们只要但凡违背他们一点就坏了他们的恩情。
以前大家总是思考,到底怎么养才不算坏了恩情,可我今天想问一个问题:在如今的社会中,这种“养育之恩”真的存在吗?
什么是“恩”,尽管很多人都觉得利他行为即为“恩”,但如果这种利他行为是有利益交换的,就不算“恩”,而算作交易。比如我们去餐馆吃饭,我们不会感恩厨师,因为我们付了饭钱;出租车把我们载到了目的地,我们不会感恩出租车司机,甚至还时不时因为车钱和他扯皮。我们和餐馆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都是交易,这自然谈不上恩情。
交易是日常的经济行为,经济行为以外,还存在着其他所谓的利他行为。如果有谁强行塞给我们不需要的东西,如一些烂水果,我们也同样不会感恩他,只怕是会觉得这人虚情假意。
我们会觉得什么是恩情?只有那些雪中送炭,在悬崖边拉我们一把,在我们急需帮助时给我们帮助的,这才叫恩情。
回到“养育之恩”:现在的父母养育孩子,的确存在着利他行为,但这种利他,按照传统的说法也是父母养儿,儿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交易。
那为什么还有人认为这里面存在恩情呢?有人认为没有父母,他就不会出生,不会存在。但有谁被生出来是因为我想出生?我们被生出来完全就是父母的意志,他们为了自己的目的生下了我们,然后为了自己的目的抚养我们,最后还让我们按照他们的意愿活着,仿佛子女是父母的财产!
这种所谓的恩情,已经不是简单的交易了,是强加于人,是送人烂水果!
而这件事从法律上来看,也同样没有恩情。父母的确有不生孩子的自由,但一旦父母生下了孩子,他们还有不养育孩子的自由吗?没有!只要把孩子生下来,就必须履行义务将其抚养成人,没有不抚养的自由,否则构成犯罪。如果他们想溺婴和弃婴,不好意思,谁要是敢就分别按杀人和遗弃罪论处。
既然如此,“养育之恩”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呢?其实很简单:父母对孩子的义务不是从来就有的!
前面提到,法律禁止溺婴和弃婴——但为什么要专门禁止?因为在过去,溺婴和弃婴是不受任何惩罚的!在那个时代,子女的确是父母的私有物。如果子女不听话,父母完全可以一边口诵“忤逆”一边把孩子活活打死,而这种行为甚至被官府支持,以弘扬“孝道”。
直到解放后,这种野蛮残忍的传统道德才在国家意志面前废止,从此之后,子女在法律上才和父母平等地成了人,而非子女是父母的私有物。抚养子女也成了父母的法定义务。
在解放前,父母的确有不抚养子女的自由。至于怎么做?诬称子女忤逆,然后把他打死就好了,反正死掉的子女不会申辩,官府也不会追究。而子女也的确需要感激父母把自己养大成人,而非把自己提前打死。
那么现在仍然拿“养育之恩”说事的父母,本质上就是向往那个子女是父母的私有物,父母可以随意杀死子女的年代的家伙,而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下场会是什么。
“父母无恩,老贼有罪”。父母不对子女享有天然的不可更改的“养育之恩”。历史已经做出了决定,非自卫的故意杀人都是犯罪,无论以何种方式。生而不养就等于杀了这个婴儿,是犯罪。生育者没有选择不养的权利,养育是责任,而非恩情。但至今那些自称最爱他们的子女的那些父母,却拿着已经不存在的养育之恩道德绑架他们的子女,打压他们子女的自由意志,妄图随意捏造子女的人生。这种亲人无亲近可言,他们是老而不死的贼,是毒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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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ing to https://allthetropes.org/wiki/My_Beloved_Smother , the parents couldn’t enjoy natural and unchangeable “kindness-to-repay of fostering” toward their children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orality suggests. The history has judged that non-self-defensive murder is a crime, no matter how, so giving birth to a child without fostering them is not different than killing them, which is a crime. Those who have children do not have the right not to foster them. Fostering is an obligation, not a kindness-to-repay. However, many parents self-praised to love their children with all their heart are hijacking morality with the nonexistent “kindness-to-repay of fostering” to condemn their children, beating down their children’s free will, vainly attempting to fabricate their children’s life. Such parents are not parental. They are moribund harmful old scoundrels. They are “beloved sm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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